长江师范学院往年普通生 "专升本"招生章程

摘要: 长江师范学院往年普通生 "专升本"招生章程长江师范学院2025年普通生 “专升本”招生章程(含技能竞赛获奖免试生)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普通生“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长江师范学院往年普通生

长江师范学院2025年普通生 “专升本”招生章程(含技能竞赛获奖免试生)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普通生“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长江师范学院往年普通生

一、学校概况

长江师范学院往年普通生

学校名称:长江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647

举办者: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高职分类考试VIP高端班(普高)

重庆高职分类考试通关无忧VIP班(普高)

2025年重庆高职分类考试通关无忧VIP班(中职)

重庆高职分类考试全科基础班(普高)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二、组织管理

学校设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和教学的校领导、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室等职能部门和相关教学院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相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的招生决定,制订招生政策、监管招生过程及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等。

“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 “专升本”招生具体事务。

三、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专业类别

收费

标准

接收专科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普通理科类

5625/年

 

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改装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铁道机车,铁道车辆,动车组检修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轮机工程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地面设备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土木工程

普通理科类

6250/年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古建筑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村镇建设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财务管理

普通文科类

5625/年

财务管理,会计,审计,会计信息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

环境设计

艺体类

11500/年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设计,数字展示技术,室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艺体类

11500/年

包装策划与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动漫制作技术,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动画

生物工程

普通理科类

4625/年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农业装备应用技术,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防疫与检疫,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营养与检测,中药生产与加工,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制药设备应用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康复治疗技术,预防医学,卫生信息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康复工程技术

公共事业管理

普通文科类

5625/年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公共卫生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文化市场经营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应用英语,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民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务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物流工程

普通文科类

5625/年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交通运营管理,民航运输,航空物流,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工程技术,物流信息技术,物流管理,物流金融管理

物联网工程

计算机类

5625/年

智能交通技术运用,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嵌入式技术与应用,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物联网工程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类

5625/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嵌入式技术与应用,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移动商务,司法信息技术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普通理科类

5625/年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微电子技术,智能产品开发,汽车智能技术,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

通信工程

普通理科类

5625/年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智能交通技术运用,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产品营销与服务,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电信服务与管理

详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另文通知。

四、填报志愿条件

(一)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专升本”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经重庆市教委认定,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三等及以上奖励的免试生可填报有免试生招生计划的专业。

(四)所学专科专业目录与本科招生专业目录对应,且报名时确定的专业类别与接收本科专业的专业类别一致。

(五)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网上填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以市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六、录取及备案

(一)学校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按照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

1.2025年继续实行网上录取。录取时,普通生根据考生类别分普通文科类、普通理工科类、计算机类、英语类、艺体类五大类,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在分数优先的前提下,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英语、计算机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按投档规则完成录取。

2.若计划未满额,将根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工作安排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次数不超过两次。

3.我校所有选拔专业均不加试。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经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研究,报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所剩计划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使用。剩余的技能竞赛免试生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计划,可用于录取毕业年级普通考生。

(二)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学校收到市教育考试的录取名册后,根据名册信息填发录取通知书,通知书集中移交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发送给学生本人。入学须知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入学须知具体明确报到注册等相关事宜。

五、就读学校说明

1. 录取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财务管理、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5个专业的“专升本”学生,我校独立完成本科阶段培养,在长江师范学院就读。

2. 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和通信工程3个专业的“专升本”学生,由我校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联合完成本科阶段培养,在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就读。

3. 录取到公共事业管理、物流工程和物联网工程3个专业的“专升本”学生,由我校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联合完成本科阶段培养,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就读。

4.录取到生物工程联合培养专业的“专升本”学生,由我校与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完成本科阶段培养,在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就读。

六、学生管理

(一)学校在学生入学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资格条件、未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入学。

“专升本”学生报到时,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和符合特殊类别考生条件的证明材料,未达到专科毕业要求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学生的录取资格,已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二)经市教委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升入2025级对应本科专业学习。

(三)“专升本”学生除不能转学转专业外,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我校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同时,学校在“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历证书实际时间填写。达到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联合培养项目“专升本”学生与非联合培养项目“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相同。

(四)非联合培养项目“专升本”学生,凭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注册,由我校负责入学资格审查。联合培养项目“专升本”学生,凭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联合培养试点高职院校报到注册,由试点高职院校负责入学资格审查。

(五)非联合培养项目“专升本”学生的管理,执行长江师范学院制定的学生管理规定。联合培养项目“专升本”学生的管理,执行长江师范学院和联合培养试点高职院校双方制定的《长江师范学院“专升本”学生管理办法》,由联合培养试点高职院校负责实施。

(六)“专升本”学生的学籍管理主要由长江师范学院负责,联合培养试点高职院校配合我校完成联合培养项目“专升本”学生的学籍管理。

开、学生培养

非联合培养专业根据我校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教学。联合培养专业由我校针对联合培养专业特点,充分吸纳“双高”院校的教学优势,制定单独人才培养方案,选派我校教师和聘请职业技术学院符合要求的教师承担相关教学任务。

八、时间安排

按照重庆市教委“专升本”工作时间安排进行。

九、收费

联合培养项目“专升本”学生和非联合培养项目“专升本”学生学费标准与我校同年级同性质同专业学生相同,住宿费按学生所在就读学校入住宿舍的相应收费标准收取。

十、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市教委的相关规定和本章程开展“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将选拔条件、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受理信访举报。

十一、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录取信息发布网址:jwc.yznu.edu 

招生咨询电话:023-72790061邓老师;

招生监督部门:023—72792155(学校纪检监察室)。

十二、其他

(一)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 “专升本”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本章程适用于长江师范学院2025年 “专升本”招生工作,由长江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注: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有关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关注。

 

长江师范学院

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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