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往年单招招生简章|报名指南

摘要: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往年单招招生简章|报名指南一、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

一、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往年单招招生简章|报名指南

总则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往年单招招生简章|报名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往年单招招生简章|报名指南

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5〕

3

号)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

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

2025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

学校概况

(一)

学校全称: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二)

办学

属性及层次

:公办

高职专科

(三)

在川招生代码:

5799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

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

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

严格实施招生

“阳光工程”。

我院

2025年

高职单招工作

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

在学校

高职

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

纪检监察部门

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

2025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良好,面部、颈部、手部无纹身、明显疤痕、胎记,无明显X、O型腿,辨色力和听力正常,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无任何传染性和心理疾患。

五、

报名办法

202

2

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考生本人应于

2025

3

10

9:00

17

12:00

,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s://sceea

),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

1

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帐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

2025

3

19

9:00

23

12:00

登录我院官网

(https://ncvcct/)

“招生就业”专栏或直接访问我院招生就业处网页(https://zjc.ncvcct/)

,确定专业志愿。

1.

普高类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2.

中职类考生按照自己所学中职专业类别报考对应类别专业

具体对应专业见招生计划表

,最多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3.

考生应按时缴纳报名考试费

130元/人(一经缴纳,不予退费)

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在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202

2

高职单招

报名表》。

(三)资格审核

免试生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202

2

高职单招

报名表》

、考生二代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

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报名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院将报名成功的考生名单在学院

官网

招生

就业栏目

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

高职单招

考试。

2

.

申请免试的考生需在考试前

一天

提交相应资料到学院

招生就业

处(具体办法详见章程第

八项第六条

),逾期不再受理。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

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

202

2

4

2日9

:

00-11:30。

2.

技能综合测试

2025年4月2日14:30—16:00。

(二)

考试地点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四川省

阆中市河东大道

107号)

(三)考试内容

1.

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

100分,总分300分;

2.

技能综合测试满分

200分

1)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专业能力面试。

专业能力面试总分

200分,其中视唱练耳满分50分,声乐、钢琴任选一项满分100分,才艺展示满分50分。

视唱练耳:现场抽题视唱练耳测试;

声乐:完整演唱声乐作品一首,题材、风格不限,美声、民族、通俗、表演唱均可(考生准备

2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

钢琴:完整演奏乐曲一首,题材、内容不限(考生准备

2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一首);

才艺展示:考生可以通过民乐、其他西洋器乐、舞蹈、曲艺等展示个人才艺,题材、方式、风格不限。

注意事项:需要钢琴伴奏的请自带钢琴伴奏谱;需要播放伴奏音乐的请自备

MP3格式音乐放置于空白U盘中;考场只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请自带。

2)报考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参照最新《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试行)》进行测试,总分

200分,其中身体素质考试满分120分,专项考试满分80分。

3)报考除音乐表演专业、社会体育专业以外各专业的考生按以下方式考试。

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

+综合素质测试。

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

90分钟,主要对学生的政治意识、社会认知、职业认知、职业道德、心理素质等方面素质进行测试。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录取

(一)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

文化成绩

录取控制线

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

90%。

(二)录取规则

1.总成绩:

1)音乐表演专业:以文化考试成绩×40%+专业能

力面试

成绩

×60% =总成绩

2)社会体育专业:以文化考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总成绩

2)除上述两个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成绩

2.计划数:普高类和中职类计划数以省考试院公布专业计划数为准。

3.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当报考人数与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将按照省上的相关文件要求、学校教学资源和实际报考情况,首先分普高类、中职类按专业平衡计划,其次再跨类别平衡各专业计划,计划总数与公布的计划总数始终保持一致。

4.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在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将录取第二志愿的自由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配,作退档处理。

5.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文化考试总分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依次排序后,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

不予

录取。

(三)免试录取办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

我院

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

我院

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

2025年

4

1

12:00

前向

我院招生就业处

提交《四川省

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并执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核实办理相关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

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拟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5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若要放弃录取,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以图片形式发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箱,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五)录取报批

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高职单招被录取的新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学院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

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

高职单招

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凡经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入其它学校,校内转专业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

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院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四川省阆中市河东大道

107号

邮政编码:

637400

联系电话:

0817-6632388、6636388、6790588、

6632166(传真)

联系邮箱:

ncwlzyzjc@sina

纪检监督电话:

0817-6632278

学院官网:

https://ncvcct/

学院招生就业网:

https://zjc.ncvc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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