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绵阳师范学院往年"专升本"招生简章|报名指南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探索专科与本科学分转换模式,完善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制度,确保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探索专科与本科学分转换模式,完善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制度,确保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平稳有序开展,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名称:绵阳师范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39。
第三条 办学地址:我校现有高新校区和游仙校区两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高新校区: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游仙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0号
各二级学院所在校区及2025年“专升本”招生专业详见附表。
第四条 学校是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二章 领导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第六条 二级学院、对口升入我校的专科专业院校(以下简称对口专升本院校)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升本”工作小组,负责专升本学生的报名资格审核,成绩核算、排序,录取学生的推荐等选送工作。
第七条 对口专升本院校须与我校签订《“专升本”协议书》,双方学校和四川省教育厅各保存一份。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选送对象
第九条 选送对象:本校及对口专升本院校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第四章 选送条件
第十条 选送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处分未解除不得推荐);
(二)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心健康。
第五章 选送计划
第十一条 选送计划为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0%(各专业计划待四川省教育厅审核后公布)。
第十二条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20%。
第六章 推荐选拔办法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免试推荐和考核推荐两种方式进行选拔。
第十四条 免试推荐
(一)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二)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以下两类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专升本免试:
(1)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5年毕业的;
(2)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并于2025年、2025年退役的。
符合上述两类条件的省内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于2025年3月15日前,向对口专升本院校提出免试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办法,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和考试工作的通知》。
该类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由接收专业对该类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十五条 考核推荐
(一)“专升本”选送方式主要为考试选拔。学生自愿报名,二级学院、对口专升本院校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学校组织选拔考试,结合学生选拔考试成绩和专科阶段在校学业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二)“专升本”选拔考试的科目
理工农医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
非理工农医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
各专业考试科目见附件。
(三)“专升本”选拔考试
1.《大学英语》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和统一考试。其余科目按公布的《考试大纲》由学校进行命题和制卷。
2.《大学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分值均为100分,除《计算机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以外,其余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3.因疫情原因,选拔考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对口专升本院校分散实施。
4.选拔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除取消“专升本”资格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考试成绩通知学生本人。
(四)奖励加分: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以及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奖励(加盖政府公章),在总平均分中加3分;获得市、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以及获得市级人民政府奖励(加盖政府公章),在总平均分中加1分。(若满足多个加分条件,限加分一项,取高限)。
(五)“专升本”综合成绩构成:专科阶段在校成绩占40%,选拔考试成绩占60%,合计构成总成绩。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办法:
校内学生:总成绩=(在校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对应的分数)*40%+(三门笔试科目总成绩/3)*60%+加分
对口专升本院校学生:总成绩=(在校成绩平均分)*40%+(三门笔试科目总成绩/3)*60%+加分
(六)“专升本”考生总成绩按学校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七章 考试安排
第十六条 专升本考试时间为4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大学英语》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
《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考试时间为下午13:00-15:00
《计算机基础》考试时间为下午15:30-17:00
第十七条 专升本成绩公布后,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学校成绩公布通知要求时间段向对口专升本院校申请查分,汇总后交由我校组织查分,查分结果将单独通知。
第八章 录取
第十八条 专升本考试选拨录取按批次录取,首先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
考试选拔推荐学生依据总成绩排序后,按计划数1:1划定录取分数线,再按学生志愿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线上考生可在对口专升本院校报送录取推荐名单前放弃专升本录取资格的,即按总成绩顺序依次替补放弃人数。预录取名单经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信息平台”报送录取信息。
第十九条 “专升本”选拨考试单科笔试成绩低于30分(不含)的学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无补录。
第九章 学籍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当年秋季开学时,按要求凭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报到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学习,学制两年。
第二十二条 按教育部规定,“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层次应规范填写为“专科起点的本科”。
第二十三条“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学校核对确认,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章 学费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详见附表。
第二十六条 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勤”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详见“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gb.mnu)。
第十一章 纪律
第二十七条 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生纪律。“专升本”选送、选拔录取工作应在集体领导下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选拔质量。学生报到后,学校将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专升本”考试招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 加强政策宣传。各二级学院和对口专升本院校要向学生全面准确解读今年我校“专升本”工作方案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大“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的宣传,针对学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精心组织对分步调整内容的解读,确保考生知悉相关实施步骤。
第二十九条 严格培训监管。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培训,严禁任何培训机构在校内举办“专升本”相关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培训与“专升本”报名资格挂钩。违纪违规举报电话第二十八条。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网站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6-2200013、2200019
学校网址:mnu
教务处网址:http://jwc.mnu
联系邮箱:7788451@qq
投诉电话:0816-2200044
第三十一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升入我校的“专升本”学生。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绵阳师范学院2025年专升本接收专业及选拔考试科目
2.绵阳师范学院2025年“专升本”各专业学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