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往年单招招生简章|报名指南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结合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5年高职单招考试及...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结合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
2025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院概况
(一)学校全称: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公办高职专科
三、组织保障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
严格实施招生
“阳光工程”。我院
2025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
在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一)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余院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监审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计财处、保卫处、信息中心、
二级学院
、附属医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对外联络协调组、单独招生办公室、命题制卷阅卷组、考务工作组、招生录取工作组、后勤医疗保障工作组、安全工作组、纪检监察工作组八个工作组。
(二)学院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三)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题目制作、标准制定、评分、汇总成绩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和综合素质测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四、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
2025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
报名办法
2025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 9:00 至 17 日 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sceea),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在四川省招生代码:5153。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学校志愿。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校确认: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考我院的考生,应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 9:00 至 23 日 12:00,登陆我院官网dzvtc.edu,进入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及其它相关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再通过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
130元/人。学院原则上不接受现场专业确认和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报名系统完成专业志愿确认和缴费的考生,学院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报名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费;网上缴费说明在单招报名系统里。1.所有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中职类考生除不限类别的专业,其余的只能填报与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大类一致的一个专业志愿,不得跨类填报;不限类别的专业,所有中职类考生均可填报,但仍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专业志愿填报流程
(
1)考生凭身份证号码登录我院2025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2)考生根据高考报名号,在相对应的类别中,正确填报自己报考的专业。(
3)《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由学院通过后台统一打印,报名考生不用再打印、邮寄。(
4)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于2025年3月31日12:00至4月2日8:00止,在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三)资格审核
1.考生报名资格和基础信息审核:均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传送的信息为准。
2.关于考生体检表:在录取时,若因考生体检结果未出来,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取消体检不合格考生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2日9:00-11:30。
2.
技能综合测试时间:
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专业基本知识(应知)考试时间为
2025年4月2日13:30-14:00;面试、基本技能操作(应会)考试于
2025年4月2日15:00开始。(二)考试地点: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详见考生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
包括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两部分。
文
化
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
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1.普高类考生及不参加技能考核的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面试。
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考试主要题目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和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
2.参加技能考核的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专业基本知识测试+专业基本技能考核。
专业基本知识测试(应知)、专业基本技能考核(应会),请考生参考四川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专业类别考试大纲(
2025 年版),网址https://sceea/Html/202511/Newsdetail_2306_1.html。
3.
参加技能考核的考生包括:护理、助产、学前教育、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
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
、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等
12个专业的中职类考生。特别说明:护理、助产
2个专业的中职类考生专业技能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仍然为专业基本技能)。4.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院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普高类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技能综合测试成绩。
2.中职类考生:中职类考生按文化成绩45%、技能综合测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文化成绩*5/3*45%+技能综合测试成绩*5/2*55%。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各专业普高类和中职类的录取计划(扣减免试录取人数后的余额),按下列方法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
1)各专业分类别(普高类、中职类)参考人数等于或大于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5%时,按公布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四舍五入计算法则计算)(
2)各专业分类别(普高类、中职类)参考人数小于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5%,则依据该专业该类别参考人数硬淘汰5%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四舍五入计算法则计算)2.专业招生计划的调整:
(
1)学院在考生缴费后,根据各二级学院分专业、分类别的实际缴费人数,依据“当实际缴费人数小于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5%时,按该专业该类别实际缴费人数硬淘汰5%拟定录取人数后,余下的计划全部为该专业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办法计算相应专业剩余计划数。(按四舍五入计算法则计算)(
2)各专业剩余计划数,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在本学院内其它计划不足的各类别和专业之间平衡调整使用;各二级学院内相关专业计划调整使用后仍有结余计划,直接转入该学院当年普招计划使用;各二级学院相互之间的计划不调整。(
3)经计划平衡调整后增加计划的专业,录取时仍须满足最低按实际缴费人数5%的硬淘汰率指标要求。(
4)调整后的专业招生计划于3月30日前在学院官网公布。3.对成绩总分相同考生的淘汰和录取办法。所有考生分类别后成绩总分相同时,按依次比较文化总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排序的办法,从低到高淘汰,从高到低录取。
4.免试录取办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
2025年4 月2 日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该表在2025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下载),同时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免试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从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中扣减(最多不超过考生所报专业招生专业计划的10%)。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5.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5年4 月8 日前在学院官网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6.关于拟录考生放弃录取: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内,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书面手续。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招生计划,一并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使用。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四)
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
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本章程由学院
招生就业处
负责解释
。
学院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北外徐家坝路
448号(老校区)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韩家坝犀牛大道书山路
1号西南职教园区(新校区)邮政编码:
635001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
0818—2309358纪检监督电话:
0818—7932715学院网址:
dzvtc.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