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皖南医学院往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皖南医学院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四、办学地址:(一)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智能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二)护...
一、学校全称:皖南医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四、办学地址:
(一)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智能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
(二)护理学、药学: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芜湖市乌霞山西路18 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备注:1.所有计划均面向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2.联合培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3.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如有新标准,按最新上级文件执行。
六、报名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备注:除智能医学工程专业外,其他专业色盲、色弱者不予就读,请谨慎报考);
3.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4.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考生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5 年3 月26 日10:00 至3 月31 日16:00。
2.报名办法
具体报名流程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zsbbm.ahzsks,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所有信息填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志愿信息一旦提交,考生将不得修改。考生填报的信息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录取资格的,经查实,取消专升本报名考试资格,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微信小程序,查询报考信息,资格审核状态及招生院校发布的接受调剂通知等信息。
我省普通高校毕业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非应届毕业退役士兵须联系原毕业高职(专科)院校,由原毕业院校审核其报名资格,填写《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学籍表》报省考试院后,方可登陆网站报名。
3.资格审核
考生毕业院校安排专人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内容为考生是否能如期毕业、考生上传的照片、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属限制升学考生(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等)。照片及证明材料有误或审核不合格,由毕业院校及时通知考生。审核截止时间为4 月1 日12:00。我校将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退伍证和民政部门证明等)的扫描版;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考生需提供上述比赛获奖证书(当年未取得证书者提供获奖文件)等材料的扫描版。以上材料请考生于3 月31 日前发送到我校招生办邮箱:zsbgs@wnmc.edu,并拨打招生办电话0553-3932637 确认邮件信息。考生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且在毕业院校资格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报名网站,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元/生,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截止时间4月2 日17:00。
七、考试
(一)考试方式
1.免试
符合我校招生范围并通过资格审核、缴费成功,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读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面试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25?2号)有关政策,获奖考生(以省教育厅正式发布名单为准)报考相应专升本专业,审查通过的可以不参加笔试,经我校面试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面试满分100 分。时间及程序另行通知。
3.笔试
(1)笔试范围
除免试及面试录取的考生外,其他报考我校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
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入学测试方式,其中 公共课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专业课考试由我校组织实施。
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3)参考书目及大纲
公共课考试说明详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专业课参考书目及大纲详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zsb.wnmc.edu)。
(4)笔试时间
公共课考试地点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考试考点设在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 号),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6)准考证打印
审核确认后的考生,请于4 月15~17 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皖南医学院专升本招生系统”自行打印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二)考试组织
我校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方案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招考期间疫情防控方案,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并做好自身防护。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课考试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我校将严密考试全程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要求命题制卷、运送保管,严格按招生章程公布的考试标准和办法,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规范组织,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同时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严肃处理。
(三)公布考生成绩及查分查卷
公共课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考生对自己的统考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到考点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成绩复核范围为非选择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
专业课考试成绩考生可于4 月25~26 日在“皖南医学院专升本招生系统”查询成绩。对专业课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专业课考试成绩查询期间打印考试成绩查询申请表(见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照要求填写后,发送指定邮箱。成绩复核范围为错统、漏统、漏改。
八、录取规则及办法
(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二)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及考生成绩分招生专业划定录取资格线。各专业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
1.面试录取:面试合格线为60分(总分10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面试录取比例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面试未录取考生还可以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专业笔试,面试录取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取得拟录取资格。
2.普通录取:在达到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省考试院划定)及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专业课每门考试成绩不低于50 分)的考生中按照四门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两门专业课总成绩高者,若专业课总成绩仍相同则各专业再按专业课科目1 考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课科目1 考试成绩依然相同,再按照英语考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退役士兵单列录取:退役士兵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
(1)免试。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直接录取。
(2)考试。不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在达到退役士兵单列公共课考试成绩合格线(省考试院单独划线)及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专业课每门考试成绩不低于50 分)考生中按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录取:录取和普通考生程序相同。在达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共课考试成绩合格线(省考试院单独划线划定)及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专业课每门考试成绩不低于50 分)考生中按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三)计划调整
1.录取期间,招生计划总数不再进行调整。
2.各专业计划面向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3.若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专业计划,原则上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剩余计划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比例分配。
(四)调剂
计划调整后,仍有未完成计划,则接收校内调剂。基本要求:符合调剂专业报考专业范围且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未拟录取考生自愿申请,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调剂申请具体时间及程序另行通知。我校不接收外校调剂。
(五)录取公示
拟录取学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一周,公示后最终拟录取名单将按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
根据录取确认考生名单,学校将按照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寄送考生本人。
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皖南医学院学籍学历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颁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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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须知
1.新生入学后,必须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考生报到时如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按照《皖南医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办理请假手续,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入学后体检,如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体检标准的情况(如色盲、色弱等),或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
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3-3932826、
3932651,举报邮箱:wnyxyjwjubao@wnmc.edu;安徽省教
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实名举报信箱:
jiancha@ahedu.gov。
皖南医学院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